根据《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<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>的通知》(冀人社字〔2020〕280号)及我院职称初定工作相关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部门推荐、职能部门资格审核等环节,现将我院2025年度申报中、初级职称考核认定通过人员结果公示如下:
姜晓伟、郑安琪、项弘、刘惜允、张奥、崔竞、段文杰、赵冰冰、张博宇、于书豪、丁悦、王思雨、刘文欣、李晓旭、李兴、程利娜、杨航、田园、沈天姿、李欣宇、牛家旭、李硕、赵其星、赵子铮、应佳鑫、张洋溢
公示期: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6日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组织人事处。
联系人:王丹丹,0314-2512619。
组织人事处
2025年12月26日


